治安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节假日期间保卫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2-07-06 阅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节假日期间保卫工作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节假日,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寒假、暑假。

二、各单位要增强责任心,做好节假日期间的保卫工作。放假前要召开保卫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保卫工作,落实保卫工作的各项措施。

三、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提高安全意识,假期外出办事或旅游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事故和案件。

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放假前要组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所属部位的治安检查。1.查找治安防范漏洞和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2.重要的仪器设备和微机、录像机、电视机、高档照像机等要有专人保管。3.办公室不准存放现金,二级财务部门不准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

(二)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

1.各院(系)对此项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对寒假、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寒假、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在条件允许上一般原则上要实行合寝制度,男同学二人以上,女同学三人以上,各院(系)要把合寝人员的名单、房间号和无人的房间号在放假前报各院(系)。无人的寝室要锁好门锁,并且贴上封条。3.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及观看淫秽书刊、录像、影碟等违法行为。4.严禁在寝室、教室内动用明火聚餐,严禁在教室内和躺在寝室床上吸烟。

(三)加强对寒假、暑假期间到校上课成人学生的管理。1.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相关院(系)对寒假、暑假期间到校上课的研究生班、高研班、函授生、夜大生、自考生及其他成人学生要实行严格管理,加强遵纪守法和校规校纪教育。2.成人学生的活动范围应是住宿的寝室和上课的地点。

(四)加强对学生宿舍楼和公用楼的管理。1.严格学生宿舍楼和公用楼管理制度,严格会客登记制度。2.门卫、保安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出入楼人员要严格检查、登记,坚持按时间、到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各单位放假前要采取单位自查与保卫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避免火灾发生。具体要求:

(一)查要害部位、重点单位防火安全措施。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超负荷运行,非实验用电热器具是否取缔,工作人员离室是否关好门窗和及时关闭水、电、煤气等。

(二)查学生宿舍和公用楼。检查违章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现象是否杜绝,学生宿舍"五个严禁 "的防火安全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是否坚决制止,纸张和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三)查各种各类机房、仓库。检查各种各类机房、仓库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规定、有无防火安全标志,防火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使用、保管和存放。以上各项要逐条认真查清,没有列出的检查部位和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坚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

六、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一)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在值班室内打麻将、玩扑克及进行其它游戏活动。

(二)值班人员对所属部位要认真巡视,履行交接班手续,记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时间按照校党政办公室通知的作息时间执行。

(四)各单位要将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在放假前报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卫部(处)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