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日期:2020-01-15 阅读: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火灾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火灾现场要以救人为先,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重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2.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发生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群策群力,保证灭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3.遵从预案,果断处置。灭火救援现场各参战力量按照预案任务分工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抓住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其他灾害或事故所引发的火灾事故的灭火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发生火灾事故时,学校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小组,负责调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和物资,组织指挥扑救火灾事故。在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各成员未到达之前,由事发单位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临时现场应急指挥,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充分利用单位现场力量开展先期灭火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汇总、报送信息。安全保卫处值班干部到达现场后,接替事发单位现场负责人员,指挥现场力量和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各成员到达现场后,指挥全面开展火灾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

2.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由党政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宣传部、事发单位、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等组成,组长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迅速控制火情,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2)指挥调动微型消防站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

(3)配合协助应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和上级单位做好灭救援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4)其它有关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和医疗救护组,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灭火救援、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1.灭火行动组

牵头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学院路校区为安全保卫处,沙河校区为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员:安全保卫处(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各微型消防站、事发单位、物业服务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配救援力量集中灭火,对火灾事故现场内受困人员进行救援。

2.通讯联络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安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其他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各灭火力量之间的通信协调,确保救援现场信息畅通;听取火灾现场各工作组汇报,及时向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反馈救灾进展情况;将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的各项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各工作组;负责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起草信息简报,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校和上级单位报告火灾事故信息,监控火灾事故舆情,对外发布信息。

3.疏散引导组

牵头单位:物业服务的管理责任部门(学院路校区为后勤保障处,沙河校区为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员:物业服务的管理责任部门、物业服务单位、事发单位、安全保卫处、其他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火场区域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引导人员疏散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负责对着火部位(点)及所相邻的楼层、部位、房间进行检查,核查、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确保师生职工全部疏散结到位

4.安全警戒组

牵头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学院路校区为安全保卫处,沙河校区为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成员:安全保卫处(沙河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安队、其他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现场周边的交通管制,保障灭火救援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疏散周围群众,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火灾现场及周边的警戒任务,根据应急处置小组要求设定警戒线,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5.后勤保障组

牵头部门:后勤保障处

成员:后勤保障处、物业服务单位、安全保卫处、保安队

主要职责:配合现场救援要求,保证消防用水、用电和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现场水、电、气、暖的运行情况,视情况需要采取局部断电、断气等措施;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对受灾师生进行安置。

6.医疗救护组

牵头部门:校医院

成员:校医院、事发单位、其他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受灾师员工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特别好受伤师生的安抚和心理干涉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值守应急

1.学校报警中心24小时双人值班,并配备2人备班;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微型消防站24小时备勤;物业服务单位24小时保证能够调动人员迅速跑点确认火情。

2.根据火灾事故警情规模、事件性质及影响,应急处置小组可以按照工作需要,应急召集相关人员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工作。

3.参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各有关单位应当时刻保持通信畅通。

(二)信息报告

1.遇到火情,消防控制室、相关单位或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学校报警中心。

2.学校报警中心值班人员核实情况后应立即向安全保卫处相关负责人报告,研判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遇Ⅱ级及以上火情,安全保卫处需横向通报涉事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事发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安全保卫处向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校领导报告,最迟不晚于接警后10分钟。涉事单位分管校领导和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沟通研判后,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报送信息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向上级和政府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安全保卫处、宣传部等部门负责。

3.火灾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及火灾类型;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危险化学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响应等级和调派力量情况等。

4.党政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阶段性汇总分析,及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三)基本响应

1.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相关人员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开启各消防设施,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救助遇险人员,组织力量进行火灾扑救等。

2.学校报警中心通知安全保卫处、微型消防站、保安队、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单位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3.扑救初起火灾的原则:(1)先救人,后救火;(2)先控制,后消灭;(3)先重点,后一般。

(四)分级响应

1.Ⅲ级火情响应

Ⅲ级火情指现场人员或物业跑点人员确认火情后就近使用灭火器材水源扑灭火情,无过火面积、无人员伤亡、无财产损失且未产生影响(人员围观、信息上网、拨打119火警等)。

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赴现场指挥,微型消防站、保安队、物业服务单位、事发单位等相关人员到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响应流程及工作要点:

(1)呼喊附近人员迅速疏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人员,引导人员疏散。

(2)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人员(包括失火楼层的工作人员、本楼的物业人员、保安人员、巡查人员等)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疏散人员、初起火灾报告、扑救和灭

(3)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立即摁下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和学校报警中心;

(4)起火部位负责人或物业值班人员切断着火部位的燃气和电源;

(5)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在电源被切断之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2.Ⅱ级火情响应

Ⅱ级火情指火灾处于初起阶段,局部火情蔓延扩大,现场判断依靠调动微型消防站能够扑灭火情,存在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已产生影响(人员围观、信息上网、拨打119火警等)。

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各工作组到达火灾现场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应将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的各项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工作组;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通讯畅通,调动其他微型消防站支援。

(2)疏散引导组组织火灾区域的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火场。

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安全疏散计划,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路线;要保证安全通道、楼梯和出口畅通无阻;对工作人员按所处不同区域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

先疏散火场周围的人员,确认无人被困后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以防火势蔓延;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并安排人员看护以保安全。在疏散物资时,要先疏散易燃物和贵重物资。

3)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如着火部位的电源尚未切断,应首先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才能用水进行灭火。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子(沙土)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的命令。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

(4)安全警戒组设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防止无防护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保证道路畅通,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协助组织人员撤离到警戒线外;火灾扑灭后,协助全面检查现场,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事故调查人员勘察和鉴定。

(5)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救援要求,保证消防用水、用电和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现场水、电、气、暖的运行情况,视情况需要采取局部断电、断气等措施;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对受灾师生进行安置。

(6)医疗救护组组织校医院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必要时,及时拨打999或120,或协调医疗机构赴现场参与救援。

3.Ⅰ级火情响应

Ⅰ级火情指火灾已经处于发展阶段,现场判断无法依靠学校力量完全控制火情。

学校主要领导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及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赴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现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19报告请求救援。消防救援队到达现场后,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统一指挥各工作组配合消防救援队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有关工作。

4.响应升级

发生Ⅱ级以上火灾后,本区域灭火救援力量不足时,由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统一调动校内其他区域微型消防站紧急增员,或协调调度其他校内外应急力量和物资共同参与处置工作。

(五)响应结束

火灾现场的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火势被彻底扑灭,由学校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四、火灾事故调查

(一)火灾事故调查组

火灾扑灭后,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指派组长。成员由安全保卫处、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程序要求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二)火灾事故调查原则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火灾事故经过和原因,查明火灾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火灾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附件:1.校园平面图

     2.应急处置电话信息

    3.灭火和应急疏散流程图

附件1:

校园平面图

 

附件2:

应急处置电话信息

1.报警电话

火灾报警电话:119

急 救 电 话:999、120

报警中心值班室:82317110、82317119

校医院值班室:82314400

沙河校区安保部值班室:61716000

2.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分管校领导 :     82317579

党政办公室主任:     82318341

安全保卫处处长:     82339816

          副处长:     82339806

    副处长:     82314852

    副处长:     82339723

    消防科:     82317763

                 82317866

    治安科:     82313551

    交通科:     82317090

 保安队:     82317773

  海安公司:     82314572

 后勤保障处处长:    82339998

    副处长:    82317200

校医院院长:    82338332

       宣传部部长:   82317590

3.学校微型消防站联系方式

学院路校区:

安全保卫处微型消防站:82317773

新主楼微型消防站:82339090

体育馆微型消防站:82314904(8:00-18:00)

大运村微型消防站(1-6号楼):82354933

大运村微型消防站(7-10号楼):82353617

社区物业微型消防站:82317450

沙河校区:

沙河校区微型消防站:61716989

4.消防控制室联系方式

学院路校区:

合一楼消防控制室:82317362

教学区二号楼消防控制室:82317860

新主楼微型消防站:82339090

体育馆消防控制室:82314904

大运村消防控制室(1-6号楼):82354933

大运村消防控制室(7-10号楼):82353617

沙河校区:

消防控制室:61716965

5.后勤客服中心联系方式

学院路校区:82339009

沙河校区:61716171
附件3: